注册登记公司名的限制 在我国,有关公司名称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在《公司法》、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、 《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》三个法律文件中。可以根据以下规定重新审视自己的公司名称,然后再提交给工商部门。 《公司法》对公司名称的要求是: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,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的字样;依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,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的字样。 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
公司命名应注意的问题 (1)要有备无患 就像爱车人喜欢有备胎一样,公司常常要保持一定量的品牌名(已经注册或构思中),万一有危机出现即可随时替补。在受到政府单位注销之后,立即更换新品牌,将风险减低到最小。 (2)避免同其他公司名字相似 椰汁是果菜汁市场中的王牌,于是成了被模仿的对象。台湾南部有一家厂商也是生产 果菜汁,却取名为“椰汁蜜”,无心之过倒也惹来商禁风波(就是因为跟人
企业与公司命名的特点 公司命名的规则与一般的商品命名不同。公司名称既重“连续性”(像声宝、新宝的连续性,像索尼、索格的连续性),也重“国际性”(是否可以通行无阻于东、西方),更重“发音性”、“简单明了”和“企业形象提升”等诸多特性,比单纯商品命名难度要更大一些。 (1)名字有一定的连续性 新成立公司最好与旧公司能有连续性,好让消费者产生“移情别恋”之心。如宝洁公司就有同一公司生产的